首页新闻中心院内新闻我院首次承担电厂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
 
我院首次承担电厂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0-7-20        点击次数:336

7月13日,我院与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1×300MW级上大压小热电联产二期工程施工期环保监理》合同。这是我院首次承担电厂项目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在集团系统内也属首创。

此次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确认工程中涉及的环保设施,包括脱硫、脱硝、水处理、除尘、噪声防治等,对其是否实施“三同时”予以监督,并针对环保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参与环保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环保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和监督;监督试生产阶段环保设施调试和投运情况等。

目前,国内电厂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可促进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顺利实施,保障施工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合同条款得以落实,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期的生态破坏问题,实现建设全过程的最优效益。(开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