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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承担火电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0-7-21        点击次数:441

近日,我院与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厦门东部燃气电厂1#、2#机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合同》,标志着我院在火电厂环保咨询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是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项目前期环境保护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长期以来,我院在火电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该项目的承接意味着我院环保咨询品牌的延伸,标志着我院已具备从火电厂建设环评到竣工验收整个前期环保咨询服务的能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领域的拓展也是我院提升业务水平,构建全方位技术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开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