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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负责起草的两项行业标准获准通过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0-7-29        点击次数:442

7月23日-25日,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在哈尔滨市召开2010年标委会年会暨组织对《干法烟气脱硫用石灰的活性测定方法》等3个行业标准会审。会议一致通过了我院负责起草的标准《干法烟气脱硫用石灰的活性测定方法》送审稿的审查,并要求我院尽快修改后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形成报批稿报批。

《干法烟气脱硫用石灰的活性测定方法》是我院依据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干法脱硫行业的相关经验及试验研究编制而成。该标准规定了干法烟气脱硫用石灰活性的测定过程中测定试剂及原料、测定装置及仪器、测定方法及步骤和结果表示,适用于干法烟气脱硫用石灰活性的测定,将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干法脱硫设施的正常、可靠运行。

另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印发2010年第一批新颁布行业标准的通知》(中电联标准【2010】82号),我院负责起草的标准《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技术规范》DL/T362-2010正式获批成为电力行业标准,该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该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办法、评价指标、评价流程以及评价所遵循的标准和要求,适用于燃煤电厂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技术评价。这是2009年集团公司在电力行业内首创性开展燃煤电厂环保评价工作以来,我院为确保环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执行,进一步提高燃煤电厂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编制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评价标准》(讨论稿),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标准《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并最终通过评审获批成为电力行业标准。(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