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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会喜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9 点击次数:232
根据《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模范职工之友的决定》(教科文卫体[2011]28号),院工会喜获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12月28日,江苏省教科工会正式为我院授牌。 院工会今年不断深化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在建家过程中做到了以下方面:一是党委重视,工会组织健全完善。党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会主席从源头参与院所的管理工作,工会委员会成员注重学习和培训,工会的各项职能落到了实处,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二是制度维权,职工的各项权益落到了实处。院工会切实发展了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落到了实处。三是教育领导职工,为构建和谐院所做出了贡献。院工会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地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主动当好知情人、协调人、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体现了工会大家庭的关怀。四是是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发展工作成效显著。院工会日常工作能够围绕院里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群众性的“五比五赛五争当”活动能够结合实际,有效促进了院里的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五是构建平台和阵地,群众性的文体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多彩,院工会以活动为载体,各项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和谐院所文化氛围,促进了院里又好又快的发展。 此前,江苏省教科工会“模范职工之家”验收组于10月份对院工会申报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进行了验收考核,在听取了申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职工代表座谈、进行民意测评、检查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后,验收组对院工会的建家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院工会符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的条件和要求。 据悉,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五年评选一次。院工会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认真学习《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积极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和职权,努力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活力,为建设一流电科院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范银芬/文 刘捷/摄) |